輔具申購 / 補助代辦
申請輔具補助方式,分為身障補助跟長照補助
一.身障補助:每人每2年依據實際需要最多申請四項輔具。
(一)有身障手冊可以向戶籍地輔具中心預約輔具評估。
(二)苗栗輔具申請:分為北區輔具服務據點及南區輔具服務據點。
1. 北區輔具服務據點:
(1) 竹南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星期三下午1:30-3:3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竹南鎮大營路209號
(2) 頭份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星期五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頭份市頭份里顯會路72號
(3) 公館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月第二、四週的星期二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公館鄉館中村大同路75號
(4) 獅潭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月第一、三週的星期三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獅潭鄉新店村新店46號
2. 南區輔具服務據點:
(1) 後龍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星期五下午1:30-3:30
ii. 預約電話:037-752642
iii. 地址:苗栗縣後龍鎮光華路375號
(2) 苑裡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星期三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752642
iii. 地址:苗栗縣苑裡鎮公民街16號
(3) 三義據點
i. 服務時間:每星期二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752642
iii. 地址:苗栗縣三義鄉復興路45號
(4) 南庄便利站
i. 服務時間:每月第二週的星期四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南庄鄉東河村5鄰東興新邨66號
(5) 泰安象鼻便利站
i. 服務時間:每月第三週的星期四上午9:00-11:00
ii. 預約電話:037-268463
iii. 地址:苗栗縣泰安鄉象鼻村1鄰象鼻6號
二.長照補助:3年4萬(不適用於住宿式機構之需求者)
(一) 有申請過長照服務,並有長照等級,可翻閱長照資源手冊裡的輔具項目,致電給個管師說要申請輔具,告知需要什麼輔具,由個管師協助.
(二) 沒有申請過長照評估,打1966申請長照評估,縣府的照顧專員會與家屬約時間,協同個管師一同前往評估,個管師會依照長照等級及所需的輔具,協
助做申請輔具補助。
***無論身障或皆需要收到核定公文後,購買輔具才有補助***
貳、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申請
一、補助計算入住天數期間:1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申請時間:自112年7月1日至113年3月1日止。
三、申請條件:補助對象為112年度入住依法設立住宿式服務機構之住民,應同時符合以下3大項條件:
(一) 入住機構類型:
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法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銀寶長照屬於此類別。
(二)具下列身份資格之一:
1. 經評估長照需要等級達4級(含)以上或具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之中、重度能者。(依入住天數至多補助12萬元)
2. 既有住民(111年12月31日(含)前入住)未經長照需要等級評估或評估後未達4級。(依入住天數至多補助6萬元)
(三)實際入住天數計算自1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1. 累計達180天以上者:符合上述(二)身份資格1者補助12萬
元、資格2者補助6萬元。
2. 未達180天以上者:逐月檢核入住天數,就連續住滿半個月之月份,符合上述(二)身份資格1者每月補助1萬元、資格2者補助5千元。
四、本年度曾經或已經領有以下補助者,本案不予補助。
(一)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 2 條規
定領取補助者。
(二)領有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兒童及少年,經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安置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且家長未付費者。
(四)輔導會所屬榮民之家之安養床、失能養護床公費及失智養護床
公費使用者。
(五)輔導會所屬醫療機構附設護理之家收住之公務預算補助住民。
補助日期 |
11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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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112年7月1日至113年3月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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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類型 |
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銀寶長照屬於此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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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時間 |
112年01月01日(含)後 |
111年12月31日(含)前 |
112年01月01日(含)後 |
111年12月31日(含)前 |
長照等級 |
長照4級以上 |
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等級未達 4 級 |
長照4級以上或身心障礙手冊中度(含)以上 |
未經評估或經評估長照等級未達 4 級 |
補助計算天數 |
累計達180 天以上 |
延續且累計達 180 天以上 |
累計未達 180 天以上 |
延續且累計達未達 180 天以上 |
補助金額 |
12萬 |
6萬 |
住滿 1/2 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 1 萬元。 |
住滿 1/2 日曆天之月份,每月給予補助總金額即5 千元。 |
*未滿180天之住滿 1/2 日曆天之月份算法* *假設是31天,入住須超過16天(含),才會有補助;反之當月只有入住15天,則無補助。 *假設是30天,入住須超過15天(含),才會有補助;反之當月只有入住14天,則無補助。 |
***以上資訊以當年度衛生福利部公告為主***
參、身心障礙手冊申請流程
申請身障手冊需攜帶申請者身分證正本、近三個月內一吋彩色相片三張、印章、代辦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戶籍所在地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本人持鑑
定表及應備文件至指定之醫療院所辦理鑑定,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證明後,鄉鎮市公所通知申請人領取。